国家海洋局:渤海溢油事故对环境损害仍存在

2013年03月22日02:03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讯(记者 王尔德 北京报道) 3月20日,国家海洋局发布《2012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称海洋环境状况总体较好,部分近岸海域污染严重。

  《公报》指出,2012年,我国管辖海域海水环境状况总体较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近岸以外海域水质总体良好并保持稳定;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良好,96%以上站位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同时,部分近岸海域污染依然严重。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石青峰公开表示,“主要表现在陆源排污压力巨大,近岸海域污染严重,赤潮灾害多发,局部区域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海岸侵蚀等灾害严重,海洋溢油、危化品泄漏等突发性事件的环境风险加剧等。”

  《公报》显示,2012年,未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为17万平方公里,高于2007年~2011年15万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海水水质为劣四类的近岸海域面积约为6.8万平方公里,较2011年增加了2.4万平方公里。

  从污染物的种类来看,排污口邻近海域水体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个别排污口邻近海域水体中重金属、粪大肠菌群等含量超标。连续两年实施监测的50条河流入海污染物量统计结果显示,2012年经由河流入海的硝酸盐氮、总磷分别增加38%和47%。

  根据《公报》,2012年,陆源排污对海洋环境影响显著。72条主要江河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总量约1705万吨,较上年有所增加。辽河口、黄河口、长江口和珠江口等主要河口区环境状况受到明显影响。监测的435个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次数占监测总次数的51%,与上年基本持平。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依然较差,排污口邻近海域75%水质、30%沉积物质量不能满足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要求。

  “从环保部近年对近海陆源排污来源的调查来看,工业污染源占直排海污染源污染物入海量的比例要大大低于生活和农业污染源的比例。”环保部的一位专家对本报记者指出,同时河流污染物入海量大于直排海污染源污染物入海量。

  对此,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对本报解释说, 生活和农业的污染物排放源范围广,数量大,因此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更大,但这一块长久以来不被人们重视,尤其是农业面源污染,其治理范围和程度比生活污染源更低。

  在陆源污染之外,海上污染源也不容忽视。《公报》指出,2012年,国家海洋局继续对2011年发生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和2010年发生的大连新港“7·16”油污染事件实施跟踪监测,结果表明,事故对邻近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害依然存在。

  同时,国家海洋局监测发现, 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尚未对我国管辖海域造成影响。

  “目前,国家海洋局正在起草新的三定方案。过去环保部门和海洋部门在海洋环境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争议,希望新的三定方案能够解决这些历史问题,建立一个分工清晰、行之有效的海洋环境管理体系。”王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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